全院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投身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在公司70周年校庆和“双一流”建设之际,根据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践悟十九大,青春建功新时代”
二、项目组建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立项一个,院级重点委托项目一个,其他项目若干个。
团队组长最多申请一项,团员成员最多申请两项。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1.校级立项项目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
类别二:校、院两级员工组织(含校级员工艺术团体);
类别三:各员工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
类别四:校、院两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团队;
类别五:在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其中,除类别一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实践项目(团队)外,其他类别的各组织、团体、团支部至多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团队)。
(2)申报机制
申报团队需按照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参考主题(详见附件2、3),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4),申请专项实践项目时,需在立项申报书和汇总表上进行备注;
注:各实践队伍须认真阅读《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2),并严格落实;同时,本次实践参考主题除7个常规项目外,另增设3个专项实践项目(“优秀员工寻访”活动专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专项、“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各团队进行选题申报时,须认真阅读附件3。
类别一:由学院员工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上交至学院团委(团总支);
类别二:校院两级员工组织(含校级员工艺术团体)自行组队的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经分管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直接报送至院团委;
类别三:各员工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挂靠(指导)单位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统一报送至院团委;
类别四:校院两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院团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院团委;
类别五:在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上报至院团委。
(3)资助额度: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结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院级重点立项(单位:人民币):立项3000+结项2000;一般立项(单位:人民币):立项2000+结项1000。资助金额将依据结项等级及发票金额据实报销。
(二)申报要求
各有关组织将立项申报书及《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团队)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5)的纸质版于2018年6月5日(周二)17:00前期间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文澜103),电子版同步报送给团委组织部,邮箱:znufewlxy@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立项及结项流程
(一)立项评审
院团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包括对立项申报书的学术不端检测)。
注: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软件。
(二)中期考核(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8年9月院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对院级立项项目(团队)统一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评定项目含团队成员实地调研开展情况、指导老师指导情况(每周至少一次)、依托校内外各级媒体宣传情况等三项重点内容。
(三)结项评审(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8年10月院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从实践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情况、教师带队指导情况(每周至少一次)、实践成果转化情况等方面考核院级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结项报告),并统一进行综合评定。
在结项评审中对结项项目进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奖励发放的依据。
五、安全管理
(一)活动报备
各社会实践队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团队所归属的指导单位或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报备,详细说明活动拟开展的具体时间、参与人员、天气状况、出行方式、是否有指导教师带队等情况,同时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活动行程,确保安全。
(二)安全联络
社会实践队所在的指导单位或学院团委(团总支)需“点对点”设立安全联络员,每个安全联络员负责一个团队的安全联络工作。各团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必须在每天上午8:00和晚上8:00将团队所在的地点、人数、天气、安全状况等信息报送给相应联络员,联络员做好相应信息记录工作。各团队如遇到突发状况应暂停相关活动,并立即上报所在单位或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老师。
(三)自护教育
各团队活动开展期间,需加强自护教育,做到:严禁外出探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水域游泳、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山等;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黑车”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骑乘存在安全隐患的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私自外出留宿,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老师报告。
(四)保险覆盖
各社会实践队、各志愿服务团体在活动开展前,须购买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的人身意外和医疗商业保险。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社会实践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及时适应今年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青年群体,找准团员青年的兴趣点、关注点,加强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鼓励团员青年通过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引导工作,按时下发通知并组织员工填写并回收《社会实践登记表》(详见附件6,所有团员均要如实填写),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团支部动员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五四”评优考核重要依据。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提供保障和支持,将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各级团学组织需充分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积极宣传,总结经验
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引导团员青年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方式创新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注重实效,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从而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公司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公司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
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评优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为主要考察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选树一批落实到位、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优秀项目(团队),从而切实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实践。
联系人:余老师 027-88387956
伟德BETVlCTOR1946分团委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