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余利发布时间:2023-03-21浏览次数:3457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灵活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文澜公司以经理、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副经理、各导师组负责人等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采取随机确定面试导师组成人员和复试监督“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工作机制公平公正开展复试工作

伟德BETVlCTOR1946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龚强

成员:帅杰、高楠、方晶、余利

伟德BETVlCTOR1946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彭晓燕

成员:祖宝璐、刘千惠

伟德BETVlCTOR1946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秘书:戴士崴

三、复试基本政策

(一)公司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的招生专业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扣除各专业已录取的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为基数,严格按照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数乘以120%的比例方式确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具体招生考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集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诚信复试承诺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本人完整抄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三)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2023年3月24日(周)至3月25日(周)期间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下表

  间

复试工作安排

3月24日(周五)8:30-11:30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与政审(详见附件2),具体材料按时交于南湖校区文澴楼716

3月25日(周六上午)8:30-11:30,考生7:30开始入场

笔试:南湖校区文添楼105b

3月25日(周六下午)2:30-3:30

面试:南湖校区文澴楼436室

(四)复试考核内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五)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六)复试分值

复试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

1.笔试:测试员工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以《bv伟德源自英国始于1946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具体结构为:专业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每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七)资格审查与政审

1.考生参加公司复试须按要求在复试前(3月24日上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

2.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与政审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政审材料、综合素质材料、考生诚信承诺书,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及附件3。

(八)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五、调剂

公司全日制各专业不接收调剂。

六、录取

(一)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32满分22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老员工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10满分220分为不合格。

(三)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及时上报学校。

咨询电话:027-88387956;

监督电话:027-88385133

申诉邮箱:282166296@qq.com


附件1: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pdf

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docx

附件3:相关材料模板.rar

 

                               伟德BETVlCTOR1946

                                 2023年3月21日